首页 资讯 新闻动态

湖北省博物馆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物证资料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15:27:30    浏览次数:272 次   

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全力组织防控工作,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中国各类博物馆不仅是中国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也是当代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在这次防控疫情的战斗中,各级党委政府、人民解放军、各行业工作者尤其是广大医护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冲锋在前、坚守岗位,不畏艰险、忘我奉献,涌现了一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为加强当代物证保存,为明天记录今天,湖北省博物馆依据 《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征集和保存工作的通知》,结合现阶段实际,在不影响一线抗击疫情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全国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物证资料,以备日后举办主题展览。


一、征集范围

1. 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相关行政命令、文件、通知、公告、领导批示或手稿、会议纪要、工作笔记等(非涉密);

2. 抗疫一线人员(包括本地医疗人员及援鄂医疗队、公安干警、人民子弟兵、疫情期间在岗人员等)的物品及影音图像资料,实物举例如下:

(1)请战书、申请书、日记、工作笔记等;

(2)防护套装、工作牌、核酸检测试剂盒包装、检验报告、CT胶片、药品包装、病历等(使用过的医用物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征集)

(3)医护人员与家属的往来信件、致敬或悼念的卡片等;

(4)荣誉及纪念资料:如锦旗、证书、印章、奖状、奖品等。

3. 海内外各机构或个人的捐赠凭证及影音图像资料,如物资包装盒、发货单、通关文件、捐赠接收函等;

4. 各机构或个人担任疫情防控志愿者期间的工作笔记、封城期间车辆通行证、车辆悬挂的标语横幅等,及影音图像资料;

5. 各社区、街道、社区医院抗疫期间使用的排查登记表、转诊单、工作证、工作手册等,及影音图像资料;

6. 反映广大市民真实经历的实物及影音图像资料,如:

(1)小区出入证、有特殊意义的袖章、测温仪等防疫物品、宣传横幅等;

(2)滞留武汉的外地人酒店住宿发票账单等;

(3)离汉返乡人员隔离期间相关实物,如居家隔离告示等;

(4)在外隔离的湖北人士相关实物,如隔离期满通知单、高速通行证等。

(5)相关纪实影像等。

7. 相关主题的艺术作品,如绘画、书法、摄影、工艺品、雕塑、诗歌、散文、小说等。

8. 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报纸、书刊、书信、科普手册、海报、宣传单等,以及其他相关物品。


二、征集方式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 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作者拥有署名权。湖北省博物馆将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对入选入藏物品的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藏品捐赠证书,对未入选的物品予以退回(请一定写明捐赠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 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4. 实物: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可先联系省博物馆并保留相关资料(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包括相关人物、来源、事件等基本信息),待疫情结束后联络交接。

电话:张明18971438891(为保证联系顺畅,请尽量采用短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 电子资料:可发送至邮箱172590405@qq.com,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信息,以及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抗疫期间,有意捐赠者先通过电子邮件、短信联系,疫情结束后进一步联系相关事宜。






湖北省博物馆

2020年3月1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