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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2017年度)湖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六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2 16:10:52    浏览次数:66 次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博物馆、纪念馆挖掘馆藏资源、推出精品陈列,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湖北省博物馆协会将组织开展第二届(2017年度)湖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六大陈列展览精品(以下简称“六大精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第二届(2017年度)湖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六大精品”遴选、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

二、活动组织

第二届(2017年度)湖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六大精品”推介活动由湖北省文物局指导、湖北省博物馆协会主办,设立推介活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场所设在湖北省博物馆。

三、推介范围

(一)在省文物局登记备案的博物馆、纪念馆或相关文博机构自主策划、举办的原创性展览,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开展并对社会正式开放的常设展览。

2、2017年举办的连续展期不少于2个月(60天)的临时展览;出于对脆弱易损文物展品的保护需要而控制展期的临时展览,连续展出时间不能低于1个月。

3、展览项目须在举办展览的申报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网上发布。

4、在国际及港澳台文化交流中产生良好影响,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出入境展览,可参与国际及港澳台合作奖推介。

(二)每个申报单位限报一个境内陈列展览、一个出入境展览。

(三)参与推介活动的博物馆须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文物、标本等藏品被盗、损毁等重大安全事故。

四、推介项目设置

本次推介活动设精品奖6个,优胜奖6个,国际及港澳台合作奖1-2个。

五、入围标准

(一)展览组织有序、流程合理,策展人、内容设计与形式设计主创人员及团队、展览实施机构各司其职、角色清晰、分工明确。

(二)展览选题新颖、个性鲜明,能够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知识性和原创性。

(三)展览内容能够体现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文化含量;展品组织科学合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信息传达准确、有效。

(四)形式设计有新的探索或突破,达到形式设计与内容设计的和谐统一。

(五)展览制作精良,工艺精细,科技含量高,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得当,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

(六)展厅内具有达标的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展出设施和环境。

(七)利用大众媒体、新媒体及其他手段,及时、广泛、有效地进行展览宣传;相关文化产品设计精致、特色鲜明,能够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八)陈列展览的讲解咨询、公众服务周到细致。

(九)围绕和配合展览组织开展过讲座、研讨会、出版相关研究书籍等一系列延伸教育活动。

(十)陈列展览深受观众欢迎,社会反响强烈。

(十一)网上展览展示效果良好。

六、材料报送

(一)各会员单位申报书须经所在地市、州级文物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湖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六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办法》(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报纸质版《第二届(2017年度)湖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六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请登录湖北省博物馆网站下载。

(三)申报书应单独成册,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16份;附件材料应与申报书统一规格附于申报书后,一式2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并保证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完全一致。

(四)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推荐项目及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推介活动办公室。

报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0号湖北省博物馆办公室(省社科院二楼204室)

邮政编码:430077

联 系 人:黄  敏

联系电话:027-86815366   18062650121

传真:027-86781239

电子邮箱:1110414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六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办法》

2、《第二届(2017年度)湖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六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申报书》

湖北省博物馆协会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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